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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见一匹雪白的高头大马栓在老槐上,健壮俊美,皮毛在阳光下泛起盈盈亮光,如同缎面一般柔滑。
似乎察觉到了有人在窥察它,这匹骏马嘶鸣一声,潇洒地甩起马鬃,那长毛特别飘逸,跟用了飘柔似得。
水一山笑眯眯望着她,“这匹马实乃良种,你觉得呢?”
她不懂马种,只得笑吟吟的回了句是。
马已送到,水一山还要回去复命,并未久留,“在下告辞了。”
“多谢小哥,恕不远送了。”卫夕礼貌的颔首,目送他离开,这才兴高采烈的扑倒了院子里。
近距离一看,这马委实漂亮,头上长一犄角简直就是独角兽啊!她不禁亮起了星星眼,心头默默为它点了三十二个赞。
大多数的姑娘家都喜欢动物,此刻她大着胆子摸了摸马鬃。这匹马似乎受过良好的驯化,也不怕她,只是哼哧哼哧地扑出几口气,乖巧的很。
然而还没乐呵一会儿,她如梦方醒,像触电似得收了手。她这才记起来,古代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就是马,而她压根不会骑。
麻烦事接踵而来,卫夕心头沉了沉,蹲坐在石阶上,愁眉苦脸的挠挠头。
对她来说,唯一的骑马经历是在内蒙旅游时,有人给她牵着马,而她只需要坐在上面晃晃悠悠的看一下美丽的大草原就行。要是自个儿单独来,就她这技术,上马下马都困难,别提什么日行千里了。
真是个大BUG,亟待修复。
用过午膳后,她将白马牵到了后院儿。不会就得学,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,难不成要硬生生的等着被人发现她的马术拙劣么?
两个多时辰过去后,她差点摔得鼻青脸肿,倘若骑的是一匹烈马,恐怕早就惨死在马蹄之下了。
先是上马时不慎踢到马屁股,被甩下马。好不容易上去了,又掌握不好颠簸的频率,整个人东倒西歪,费了好大劲儿才适应了马上的感觉。
“真是报应啊!”卫夕哭丧着脸自嘲一句,将白马栓在后院儿,揉着青紫的肩头连连叹息。
等她灰头土脸的走回前厅时,一拐弯儿和迎面而来的人装了一个满怀――
清幽的檀香直入鼻息,在看清楚那精致的飞鱼刺绣后,她本能的抬起头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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