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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萧遇安晚上8点来钟从队上出来时,就瞧见霓虹闪烁的夜色里,一个长胳膊长腿,将银灰色运动服的兜帽扯起来罩住脑袋的年轻男人朝自己挥手。
“哥!”明恕另一只手提着奶茶店的包装纸袋,因为周围光影的原因,逐渐成熟的五官和轮廓显得比白天深邃。
萧遇安本来要向露天车位走,此时却停下脚步。
明恕快步走来,声儿听着挺兴奋,“我来接你下班。”
萧遇安蹙眉,直视明恕的眼睛。
明恕在他家也住一周了,两人都没提去年的事。
他忙,每天披星戴月的。明恕本来夜里要上班,后来把班次给换了,早上走得比他还早。他出来洗漱时,总能看到餐桌上丢着便利店的红豆沙面包、巧克力面包,或者保质期仅有三天的八宝粥银耳粥。
他其实不怎么在家里吃早饭,都是到单位上解决。明恕丢的这些东西他不爱吃,但总不能扔掉。每每他拿起来,放在包里,就有种被明恕投喂了的感觉。
而他之前还因为易卓的话,觉得明恕像只猫。
所以是被家养的“猫”给“反养”了?
但“猫”除了丢点便利店的食物,别的投喂技能几乎没有。他8点多钟回到家,明恕就穿着睡衣,抱膝团在沙发上,找他要吃的。
再过两个多月,明恕就要满19岁了,那么高一个,看外形的话,他已经没法把明恕当做小孩儿。
可明恕跟他要吃的,用那种有点委屈的语气说“哥,我肚子有点饿了”时,他又觉得这还是那个老黏着自己的小孩儿。
家里很少开火,麻烦。队里一日三餐都供应,明恕没来时,他就在食堂吃了再回家。休息日才有兴致出去买些菜,回来做个两荤一素。
但讨债的来了,总不能真给饿着。
小区旁边有一小型生鲜市场,他经过时就随便买点,做的都是不麻烦的家常菜。
他做什么明恕都爱吃,小伙子食量大,一会儿就把盘子扫空了。
明恕饭前打不了下手,饭后抢着洗碗收拾厨房。家务事做完一般就快10点了,明恕早上5点半就得起,跟他说了晚安就去沙发上躺着。
对比去年拉着他胳膊睡觉的小孩儿,明恕现在老实得可疑。
可这老实的外套好像快穿不下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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