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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种定位前提下,就注定了她是单方面被压迫的一方。但她并没有打算一味地退让妥协,聪明的女人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会找到机会扳回劣势。虽然她认为自己赢得机会的希望渺茫,但这不代表着她会放弃。只要肯下功夫,总是可以从那个男人身上打开一个突破口。
俗话说的,要征服一个男人的心,就得先征服他的胃。这看似是个极有说服力的理由,骗得多少贤惠女人巴心巴肝地为了征服男人的心洗手下厨做羹汤,喂得男人一个个脑满肠肥,饱暖了口腹之欲后,就开始思圈圈和叉叉。可惜的是,到了那个份上,男人多数是想摸着小情人不事生产嫩滑乎乎的小手思着圈圈和叉叉,而将他喂得肥壮透亮的贤惠妻就马上就成了嘴里的黄皮糟糠。
这一出一入,糟糠们付出和失去岂止是双倍?
她自小便觉得这句经典话纯粹是死男人们编出来骗傻女人的,从不相信。只是眼下,她倒是可以好好利用这句名言,如果能哄得那男人开心,那她离解脱之日亦不远了。有了这样的决心,她便好好地下了一番功夫,还拟了计划。
因为没得到他的许可,她不能外出,因此只能用冰箱里的食材准备晚餐。先前她在家消耗了不少,时不时倒是有人上门添补。不过食材还是有限,但马马虎虎应付一下总是没有问题的。好在她很早便独立生活,闲着没事时也喜欢下厨房洗洗切切,现下倒是全派上了用场。
现在已是夏末,天气还是比较躁热的,可以吃些清爽的菜。
将红白萝卜和水梨切丝,添上一点果醋做凉拌菜,南瓜切成小菱角状加西芹肉片一起清炒。苦瓜切成细粒,把泡好的干贝撕碎搅入煮汤,在半滚开的时候打一只蛋白进去,清凉降火的干贝苦瓜羹很适合在这种时节喝。
每餐饭里都得有一样压轴的菜品,鉴于原料的限制,她最后决定做菠萝酸甜肉。里脊肉剞花刀,把罐装菠萝切粒裹在里面,抹上蛋液滚上粉入锅炸至酥黄。再将菠萝汁和糖醋料酒等按比例入锅煮化,入淀粉起芡浇在上面。酥脆的肉球被浇汁覆盖包裹着,酸甜的香味顿时扑面而来。
“啧啧,跟着姐姐有肉吃,”她端着盘子凌空转了个圈,“肉,是多美好的赐与哦,阿咩嘿嘿嘿~”
她喜欢吃,能吃,而且会吃。并且,无肉不欢。上学的时候,老师曾经举了个诗人的雅例,说此诗人曾言,宁可食无肉,不可居无竹。她当场就拍案而起,且哼且喷,“伪善!我才不信他肚子里的红烧肉比竹筒饭少!”
第一次的双人晚餐,三菜一汤,相当地简单,不过摆在餐桌上倒是花花绿绿的很好看。
七点整的钟声响起时,他也准时回来了。在看到餐桌上的五颜六色后,他的的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,倒是看到她围着蜡笔小新图样围裙的样子时,略略挑起了眉角,明显流露出一丝鄙视。
“泡面促销装里面的。”她有些尴尬地摊摊手,心里却愤愤不平:毛的,蜡笔小新怎么了,虽然流氓但却是个实称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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