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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到这牤牛岭上,扁担“咔嚓”一声就断了。筐里的孩子掉到了地上,连装先人的骨灰坛子,也摔得稀碎。骨灰撒了一地,那山风一吹,想收也收不起来了。
祖爷爷心想,兴许是自家先人,相中了这块地方。
索性,就在坛子打碎的地方,偷偷起了个小坟,做了标记,自己也留在了当地。
那时候这座山头,连带着周围几百里的地方,都是一个姓刘的大地主家的,祖爷爷就留在大地主刘家做了长工。
他能吃苦,又会做人,干了不到一个月,就被提拔,当了长工里的打头的。
所谓打头的,就是所有当长工的,每天得以打头的干多少为标准,打头的要是铲了三十陇地,普通的长工也必须铲三十陇,要不然是要扣工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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祖爷爷不像别的打头的,仗着身强力壮,就拼命的干,把些老的或者体力不好的累的够呛,甚至让人家因为总是完不成任务,被地主给开除不用。
祖爷爷就估摸着大家伙能干多少,地主又能接受大家最少干多少。
然后他自己,干得不多不少,恰恰好。
有的时候自己干完了,还会帮一下,那些干得慢的长工。
这样,地主和长工们都喜欢他,他也就安心留在了这里当打头的,又续了弦,生了个丫头。
真正让祖爷爷离开刘家,是在一年的初冬。
据说祖爷爷身高有一米九还要多,魁梧健壮。那年他三十多岁,正当壮年,可以双肩扛四麻袋黄豆,胳肢窝还能各夹一麻袋,上十米高的跳板不用歇气。
所以每年赶大车去城里送黄豆,都是他和另外一个半拉子去。
所谓半拉子,可能相当于现在所说的学徒一类的,年龄小,不是成手,给的工钱也少。
大多数是家里实在是穷,没办法,只能送给地主家干活的半大孩子。
话说他俩赶着马车,去城里送完了黄豆回来,为了在天黑前赶到家,抄了个近路。这个近路,唯一的不好就是得过江,那时候还没有江桥。
按说往年江面,是早就应该封冻了的,偏赶上那年,天气暖和,上冻晚,水面就薄薄的一层冰,看着就危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