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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
来到此间后, 方无妙不是没和人对打过,但从来没有人给他这样的感受。盯着他的人杀机毕露,还带着跃跃欲试的兴奋感,比起淫欲更像是在欣赏一幅作品的原材料。方无妙不喜欢这种仿佛把他扒光的眼神,一个后勾腿正中对方的作案工具。
男人最脆弱的地方被这么快准狠地踢了一脚,就算胡用对抗的技巧再娴熟, 此刻也不得不瑟缩一下。没有立马弓下身子呻吟已经是某种程度上的了不起了, 胡用敏锐地察觉到不对, 纵使对猎物恋恋不舍, 也不愿再耽搁半分, 转身就打算逃跑。
可现在已经不是他的主场了, 想跑?也要问问方无妙同不同意。
方无妙知道自己只有几秒钟的时间, 负责保护他的便衣随时可能赶到,他按住胡用周身大穴, 让胡用没法随心动弹, 紧接着于他脐下推了一掌, 在他喉管处注入一团内劲。这些动作掩藏在对胡用普通的拳打脚踢之中, 加之不会立马发作,便是胡用本人都没有察觉到方无妙动的小手脚。
方无妙动的拳脚都刻意收了力, 看起来除了力气大些没有太多独特之处,还有些歪打正着的感觉在里头。
一堆警察赶到这个小巷口时, 便看见穿着裙装的少女将一个男人踩在地上,不能动弹分毫。
***
胡用一直是个很儒雅的男人,就连出来狩猎, 他也不会简单地穿上便于活动的衣服,一定是要好好装扮一番的。因此,就算碰见他出门,他的邻居也从不会将他和什么变态杀人犯联系在一起,只会笑眯眯地道一句:“胡先生,晚上又有约会呀?”
胡用还会微笑着点点头,风度翩翩的样子。
胡用一直在警察的调查名单上,但不是重点怀疑对象,甚至进不了前三。如果今晚方无妙没有成功,只怕等查到胡用时,已经有新的受害者出现了。
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,才发现这几起案件不是胡用犯下的第一次罪行,他还和这几年的几桩少女失踪案有关。胡用三十出头,几年前第一次犯案是二十七岁。他相貌出众,身上的气质又满足了少女对所谓“大叔”的幻想,很容易便勾搭上了那些本质纯情的失足少女,骗心骗身后便将人杀了,以满足自己内心变态的欲望。直到今年,这种哄骗后慢条斯理的虐杀对他已经没有太大难度,相应的,也就变得不再有趣,他开始尝试新的、更具刺激感的狩猎方式。这也是为什么,第一次案件时他的手法还能看出慌张,后来却立马进步神速,他早就习惯了谋杀,不习惯的,只是场地而已。
至于胡用为什么会有这种反社会人格……
方无妙朝吴越比了个暂停的手势,道:“这个只要你们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知道就好,有助于你们更好地抓到犯人。对我这种人来说,我只知道许多被他害死的人都是无辜的,和他过去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,没有理由被这样伤害。他对我来说,就是个变态,只可惜不能亲自送他下地狱的那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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