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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算令人眼前一亮,但胜在眉目生得温润,睫羽又密又长。面颊丰润,欠一点就瘦的脱骨,肥几分又腻人,恰似春风吹过雾气重重的小山,远望,柔和的山峦骤然泛出青色,薄雾却还未散去,温温吞吞、干干净净。
“狐皮?”燕公子微微皱眉。
他瞧见男子黑色外袍内的分明是掐灰白色狐狸毛的夹袄,不免起疑心。
贫贱子弟大多穿絮、麻、绢,贵人多穿绫罗绸缎,内里夹丝绵。
穿兽皮的,八成是胡人。
可瞧他的面孔,又分明是汉家子弟。
“您说要干净的,这绝对干净!佛寺里出来,蹲了十来日,没见到有亲眷,”女贩子急匆匆地说,误以为买主是在嫌弃货物的打扮,“我手下连衣服都没敢扒,身子没人见过呢。”
“不是说这个,”燕公子稍一思量,手指在几个少年身上点了点,对女贩子说,“就这几个吧。”
“先拉走,干不干净我回去再验。”他补一句。
燕公子并非第一回与她做买卖,心里还有几分信任,何况贵客临门,多备几个男子总没坏处。
回到采月楼,他将此次进购的“货物”交托给信得过的手下,并告诉他,七日内,要见成效。
“七日?未免太――”
“房事要留些生涩,太圆滑就失了本意,教的是礼仪规矩,不能冲撞了贵人。”燕公子叮咛。“你且记住,此回来的,是贵客中的贵客,是长安城内没几个能攀得上的凤鸾!”